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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北區載熙國民小學

人事室公告

本校109學年度國小代理教師再聘申請表請於本年6月12日(星期五)前填畢後送至人事室彙辦,逾期者視同無再聘之意願

{{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人事會計|

一、申請資格:符合「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任辦法」第5條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小學與公立幼兒園聘任三個月以上經公開甄選之代理教師,其服務成績優良、符合學校校務需求且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至多以二次為限)。
二、申請日期及方式:自即日起至109年6月12日(星期五)午4時止,填妥附件申請表後送至本校人事室。
三、申請資料:請依本校代理教師再聘考核辦法檢附相關資料,教學檔案部份請盡量以教師個人網站模式呈現。



{{ $t('FEZ003') }} 2020-06-01

{{ $t('FEZ014') }} 2020-07-01|

{{ $t('FEZ005') }} 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