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1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50645號函辦理。 |
二、 | 依指揮中心第101次會議決議,為因應111年農曆春節假期大量返國人潮入境檢疫需求及依指揮中心於農曆春節檢疫量能政策,復因自110年12月16日至111年2月12日期間,衛生福利部不再提供集中檢疫所床位予專案入境者,爰貴校倘有110學年度第1學期境外學生申請案,請儘可能於110年12月15日(星期三)前入境,並須於110年12月31日(星期五)前完成居家檢疫。惟若學生自110年12月1日起有入住集中檢疫所需求者,請自行上衛生福利部網站進行集中檢疫所預訂(入住費用請依衛生福利部網站公告資訊)。相關入境之境外學生,申請作業流程仍請依教育部110年9月27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25257號函暨本府110年9月28日府教學字第1100146169號(諒達)之現行專案入境機制提出申請。 |
三、 | 承上,110學年度第1學期境外學生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須於110年12月15日以後入境者,學校應說明其理由,並敘明何以無法透過其他替代方式(如遠距方式上課)及提供學校對於學生學期超過三分之一以上入境來臺學習相關銜接措施,以及境外學生抵臺後至完成居家檢疫期間之協助措施(含:校方派員親至機場處理相關接送、檢疫期間接送至醫療院所採檢措施)等,檢齊專案申請表件(詳附件)正式函報教育部,由教育部專案報請指揮中心視當時檢疫量能進行准駁。 |
四、 | 另,110學年度第2學期擬入境之境外學生,仍得依上開規定(110年9月27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25257號函)之現行專案入境機制提出申請,惟須於111年2月12日以後始得入境。 |
五、 | 農曆春節期間,返國人潮眾多且南來北往聚會增加,爰請學校向持有效居留證或入出境許可證之境外生宣導,儘量減少農曆年節前跨境移動,改以電話、視訊拜年,或採線上聚會等方式與海外家人親友聯繫感情,並請學校安排適當活動及關懷措施,撫慰境外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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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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