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課後社團申請場地優先租借(登記)順序
壹、”第一輪”租借場地(登記)資格條件︰
一、112年6月30日前業已提出申請課後社團申請案並經本校校園開放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之單位(如附名冊)。
二、本次課後社團報名學生人數已達4人開班成功之單位。
三、同一時段社團租借地點有多家重複者,另案研商場地分配方式(請先行登記)
貳、”第二輪”租借場地(登記)資格條件︰
一、業已於本校學務處活動組公告社團群組提出申請者(填寫共作表單),又其所申請開立之課後社團報名學生人數已達4人開班成功單位。
二、須就無人借用之場地(第一輪租借後剩餘場地)而仍有意願租借者。
三、租借成功後”須補送申請”課後社團”書件(詳如附件電子檔),由本校本校校園開放審查委員會審查進行審查。
備註︰”符合”第二輪租借場地資格者,請將送審書件以“電子檔方式”寄送信箱thps282@thps.h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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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3-09-08
{{ $t('FEZ014') }} 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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