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人事室
{{ $t('FEZ002') }}人事會計|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0年3月11日府人給字第1100046225號書函辦理。
二、市府前於109年調查預定於110年度退休人員資料,據以編列年度退休預算,已提列登記於旨揭日期退休者,請於本年4月1日(星期四)前依「新竹市政府所屬學校教職員退休案件申請注意事項及應送文件檢核表」繳驗相關證件後送人事室彙辦。
三、原未登記於110年8月1日退休者,除因疾病或特殊重大事由,經專案報請新竹市政府同意外,請於編列111年度預算時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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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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