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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北區載熙國民小學

人事室公告

檢送「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相關表件各乙份,本校教師或教保員如有意願參加新竹市110年度市內介聘或台閩地區外縣市介聘者,請於3月2日前簽名後回傳調查表至人事室

{{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人事會計|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0年2月9日府教學字第1100034521號函轉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2月8日高市教小字第11030799000號函。

二、參加臺閩教師請於110年4月20日(星期二)至110年4月29日(星期四)共計10天上網填報資料及選填志願(網址:http://tas.kh.edu.tw)。

三、現職教師符合「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辦法」第15條及110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第6點等相關規定[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除離島建設條例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另有規定外,應在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指實際服務現職學校期間扣除各項留職停薪期間所計算之實際年資。但育嬰或應徵服兵役而留職停薪期間之年資,得採計至多二學期),且無下列各款情事者,始得申請:1、教師法第16條不續聘之情事。2、教師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3、中華民國92年8月1日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修正施行後入學之公費學生,於義務服務期間。],惟於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期間,因重大傷病有醫療需要。或滿四學期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並檢附佐證資料,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得申請。另申請留職停薪之教師,應經市府教育處核准於生效日期(含當年8月1日)前回職復薪,始得申請

四、本案表單(國小:粉紅色、幼兒園:藍色)若不敷使用請以A3自行影印(如附件)。



{{ $t('FEZ003') }} 202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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