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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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9年3月2日國壽字第1090030048號函辦理。
二、該公司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1月18日總處給字第1080025680號函承作「108年至111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以下簡稱本保險),並依承作契約書及徵選企劃書辦理本保險相關作業。
三、本保險方案於109年2月22日屆滿週年,「國泰人壽呵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須提前辦理續保作業延續保障,惟肺炎疫情影響教育單位開學時間,導致續保作業辦理不便,該公司為確保公教保戶保障不受中斷,特延長續保受理期限從2月22日至3月22日,為期一個月。
四、本次續保如保戶欲提高投保等級或增加眷屬人員,須加填寫「呵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投保申請書暨健康告知聲明書」並檢附關係證明等文件。
五、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如需進一步瞭解方案相關內容,可至國泰人壽官方網站「公教人員長照服務專區」或電洽國泰人壽,洽詢電話0800-036599。
{{ $t('FEZ003') }}2020-03-12
{{ $t('FEZ014') }}20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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