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
一、 | 依據「113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新竹市初賽】: |
(一) | 承辦學校:本市成德高中。 |
(二) | 初賽收退件暨評選日期: |
1、 | 收件:113年9月19、20日(星期四、五)上午9時至下午3時止。 |
2、 | 退件:113年10月8、9日(星期二、三)上午9時至下午3時止。 |
3、 | 評選:由本府聘請相關專家學者擔任,自113年9月24日起為期三天辦理評選事宜。 |
(三) | 比賽組別及類別: |
1、 | 國小組: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共六類。 |
2、 | 國中、高中(職)組: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共六類。 |
三、 | 請各校詳閱本案實施計畫要點並週知所屬,並請參賽各校務必於規定時間指派相關承辦人員親送(以免貨運寄送過程作品受損衍生爭議),送件人員一律核予公假登記(教師課務自理),以確保學生參賽權益。 |
四、 | 另,書法類由取得決賽代表權同學,依市賽主辦單位通知參加現場書寫(該簡章另行發送),將現場書寫作品送達全國賽主辦單位進行決賽。 |
五、 | 檢附本案實施要點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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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4-08-23
{{ $t('FEZ014') }}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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