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校內繳件資訊(更正8/17信件內容)
時間:9/21(四)16:00前
地點:信義樓五樓 5501美術教室 (不知地點者,可以繳至教學組)
老師:蕭茗文老師
請導師協助注意,學生要在作品背面填寫:
(1)名字
(2)出生年月日
(3)報名表 (可向教學組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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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112學年度全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
1、 |
收件:112年9月26、27日(星期二、三)上午9時至下 午3時止。 |
2、 |
退件:112年11月7、8日(星期二、三)上午9時至下 午3時止。 |
3、 |
評選:由本府教育處聘請相關專家學者擔任,自112年 10月11日起為期三日辦理評選事宜。 |
1、 |
國小組: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
2、 |
國中組、高中(職)組: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 類、漫畫類、水墨畫、版畫類等六類。 |
三、 |
務請各校詳閱本案實施計畫要點並週知所屬,請參賽各校 務必於規定時間指派相關承辦人員親送(以免貨運寄送過 程,作品受損衍生爭議),送件人員一律核予公假登記 (教師課務自理),以確保學生參賽權益。 |
四、 |
另,書法類由取得決賽代表權同學,依市賽主辦單位通知 參加現場書寫(現場書寫簡章另行發送),將現場書寫作 品送達全國賽主辦單位進行決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