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 | 有關111年全國語文競賽寫字組用紙評選一案公告周知。 |
說明: |
一、 | 依據「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及本府111年7月19日府教社字第1110110824號函辦理。 |
二、 | 今(111)年度全國語文競賽寫字組用紙廠商將由評選會議選出,全程將採密件方式處理,惠請貴校協助公告以下資訊: |
(一) | 全國語文競賽寫字組用紙收件日期:111年7月19日(星期二)至7月28日(星期四)止。 |
(二) | 用紙收件規格: |
1、 | 6尺宣紙4開「90公分×45公分」,每格7公分見方及每格8公分見方各2張,總計4張。 |
2、 | 請於包裹外或紙筒外註明廠商名稱、品名、產品特色及單價。 |
(三) | 投件方式: |
1、 | 採郵寄或專人親送至本市東區高峰國小校長室劉向欣校長。 |
2、 | 聯絡電話:(03)5626909分機201。 |
3、 | 收件地址:新竹市高翠路332巷2號高峰國小校長室。 |
4、 | 如親送收件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 $t('FEZ003') }}2022-07-23
{{ $t('FEZ004') }}202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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