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 | 檢送新竹市教師會「110年新修正教師法暨其子法法制運作專業實踐之教師研習計畫(二)」。 |
說明: |
一、 | 依據新竹市教師會110年11月25日竹師會秘字第1100000063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研習時間、地點、人數及研習時數: |
(一) | 研習時間:110年12月29日(星期三), 13:10~16:40。 |
(二) | 研習地點:新竹市教師研習中心四樓會議室。 |
(三) | 研習對象:該會推派的專審會委員、理監事或幹部、未來本市可能推派為專審會委員之代表、本市專審會委員。 |
(四) | 研習人數:30人(前述人員優先錄取)。 |
(五) | 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
三、 | 報名方式:參加研習之人員請於12月20日前至新竹市教師研習護照/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網址http://www4.inservice.edu.tw/),錄取名單審核後於活動日期 前於線上報名系統網站公佈供查詢。 |
四、 | 參與本案研習人員給予半天公假登記。 |
{{ $t('FEZ003') }}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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