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維護學校師生健康及學習權益,有關教職員工(含兼行政職務教師、兼任及代理教師)出勤管理及教師授課形式等相關措施,請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示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20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00063309號函辦理。
二、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維護學校師生健康及學習權益,自110年5月19日(三)起至5月28日(五)止,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疫情停止到校,進行居家線上學習。有關教職員工(含兼行政職務教師、兼任及代理教師)出勤管理及教師授課形式,請採彈性、從寬處理原則,說明如下:
(一)有關教職員工居家線上教學/辦公:
1、該署已於110年5月19日通函,請學校考量維持校務運作及線上學習之需要,適度提高教職員工居家線上教學/辦公人力,並強化各項防疫措施。
2、為降低上班移動之感染風險,請學校在維持基本校務運作及線上學習需要之前提下,提高教職員工居家上班人數,可就有「懷孕」、「有12歲以下子女須照顧者」、「實施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有同住家人實施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4類情形之一者可優先居家線上教學/辦公,但不以上述4類者為限。
3、教職員工居家線上教學/辦公,屬防疫期間應變之出勤方式,視同正式上班,非防疫照顧假,當事人無需請假,且學校不得再要求其申請家庭照顧假/防疫照顧假而不支薪。惟教職員工如因請防疫照顧假、家庭照顧假等事由未進行居家線上教學/辦公者則依差勤相關規定辦理。
(二)線上教學實施: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改採線上教學,學生居家遠端學習不到校,線上教學為正式課程,暑假期間不另行補課為原則 。
2、教師得視學生年齡階段,以同步視訊、非同步預錄影片、線上學習資源、公視徵用頻道、通訊軟體進行課程作業指導等多元方式,均可視為教師進行課程教學之工作內容。
3、在課程、教學與評量方式,授權學校以彈性多元方式處理,並採從寬認定為原則。
(三)有關前揭線上教學,如涉及教師授課節數之認定及鐘點費之支給,請各校採彈性、從寬認定原則處理。
(四)疫情期間,該署將視需要滾動修正相關規定,請皆以最新通報規定為準。
{{ $t('FEZ012') }}
{{ $t('FEZ003') }}2021-05-24
{{ $t('FEZ014') }}2021-06-23|
{{ $t('FEZ004') }}2021-05-24|
{{ $t('FEZ005') }}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