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該院109年4月28日教研課字第1091100658號函辦理。
二、為順利推動本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研發及推展相關工作(含基地學校課綱實踐協作與研究發展、培力增能資源研發、課程轉化、教學及評量發展、課程執行、宣傳回饋等),該院需商借國民小學教師1名,除完成前述工作外,更需借重教師專長及學校實務經驗,協助推動課程發展所需之各項跨領域、跨階段之連結與協作事項,更期教師能於返校後協助課程推動相關配套措施。
三、該案擬延長收件至109年5月8日,茲請參閱該院商借教師之需求說明,並於期限內填寫「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推薦表」(如附件)後函送該院,後續將依上述原則,組成小組進行審查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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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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