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檢送教育部修正「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授課方式實施標準」1份。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30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70625號函辦理。 |
二、 | 本次實施標準修正重點說明: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階段,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如於「確診或快篩陽性前2日內」曾到校上課,該個案學生所屬班級之同班同學,全班暫停實體課程3天,調整為遠距教學(無需請假),並由學校提供1人1劑快篩試劑,爰取消國高中九宮格匡列之規定。 |
三、 | 旨案相關修正QA,請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網址: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83)下載運用。 |
四、 | 教育部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最新公告及各縣市疫情狀況,滾動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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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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