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檢送本市「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品德教育績優範例蒐集、表揚與觀摩」活動實施辦法及甄選資料表等資料各1份,請貴校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18日臺教學(二)字第1100037564號函、本府110年3月31日府教學字第1100051545號函及本市北區舊社國民小學110年4月8日竹舊學字第1100001359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實施內容:
(一)送件:110年5月17日(一)止。
(二)評選:110年5月27日(四)。
(三)送件地點:新竹市北區舊社國民小學-學務處。
(四)成績公告:110年6月1日,於新竹市教育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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