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吳思萱
{{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函轉「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選拔表揚作業要點」修正案。
說明:
一、依據國防部109年3月17日國政文心字第10900595491號函辦理。
二、請各單位依該作業要點推薦符合資格之團體或個人,於109年5月1日(星期五)前備文併薦報表、相關佐證資料及評選指標具體事蹟表各乙份(包含電子檔及紙本資料)送本府教育處國教科彙辦。
三、薦報表請以電腦word檔繕造(格式請參旨揭要點說明);所附之佐證資料應以電腦繕造後製成光碟並打印成冊(請以word檔編輯頁面,影音、其他格式資料,一律擷取成照片檔或掃瞄成圖檔方式置入),未提供電子檔或檔案非以前述格式繕造,視同無佐證資料。
{{ $t('FEZ012') }}
{{ $t('FEZ003') }}2020-03-24
{{ $t('FEZ014') }}2020-04-23|
{{ $t('FEZ005') }}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