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人事室
{{ $t('FEZ002') }}人事會計|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09年5月18日府人考字第1090074663號函轉教育部109年5月12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67175號函辦理(檢附原函電子檔1份)。
二、旨揭喪假核給事宜,係疫情期間維護教師相關權益所為之特別措施,並參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之「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可能發生之人事問題及因應作為」,採公教一致性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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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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