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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北區載熙國民小學

新冠肺炎防疫專區

轉知學校人員於防疫隔離假期間支薪事宜,請依說明辦理

{{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人事會計|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09年3月26日府人給字第1090051886號函轉行政院109年3月25日院授人給字第1090029441號函辦理。
二、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整體疫情防控,109年3月19日(含)以後非因公出國者,防疫隔離假期間不予支薪。
三、非屬前開情形者,於防疫隔離假期間照常支薪。
四、檢送行政院原函電子檔1份。



{{ $t('FEZ003') }} 2020-03-26

{{ $t('FEZ014') }} 2020-04-25|

{{ $t('FEZ005') }} 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