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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北區載熙國民小學

最新公告

轉知~本市114學年度國小新生特教鑑定安置作業

{{ $t('FEZ002') }} 輔導處|

說明:  
一、 旨揭作業申請對象:
(一) 戶籍設於本市,依據國民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應於114學年度入學國民小學,並領有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或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綜合報告書或六個月內重大疾病醫療診斷證明之兒童。
(二) 113學年度通過暫緩入學之幼生。
二、 宣導:
(一) 113年12月1日(星期日)上午10時於北門國小中正堂辦理家長宣導說明會。
(二) 說明會簡報檔公告於本市特教資源中心網站提供下載 (https://special.hc.edu.tw/),如有相關問題可電洽本市特教資源中心03-5427974。
三、 索取紙本及報名:113年12月3日(星期二)至12月6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可至幼生戶籍所在學區學校領取紙本表件並報名。
四、 欲申請適齡特教幼生暫緩入學者,亦須同時申請本鑑定作業,並於申請時繳交暫緩入學教育計畫。
五、 本案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公告於本市特教資源中心網頁 (https://special.hc.edu.tw/)行政公告欄,請務必轉知貴校(園)特教幼生家長,以維幼生入學權益;如幼生戶籍於外縣市,請轉知家長前往該縣市報名。
六、 放棄參加本鑑定安置作業者,請協助家長填具放棄同意書並於114年2月26日(星期三)下班前逕送本府教育處特前科或傳真至本市特教資源中心:03-5427958。


{{ $t('FEZ003') }} 2024-10-16

{{ $t('FEZ004') }} 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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