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
一、 |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1月19日原民社字第1130003867號函暨112年12月4日原民社字第1120059589號函(諒達)辦理。 |
二、 | 此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
(一) | 承辦機關:新竹市政府。 |
(二) | 適用對象:「受僱勞工」應具原住民身分,且未獲其他政府機關相關就業獎勵,並「連續在職同一用人單位達3個月以上」,年齡為30歲以上,自113年1月1日起始受僱者。 |
(三) | 申請方式:由受僱勞工於申請期限內,按季(第1季將於113年4月1日起至4月10日止受理申請)向新竹市原住民族就業服務辦公室提出申請。 |
三、 |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新竹市原住民族就業服務辦公室(電話:03-5100629)或致電原住民族免付費就業專線(電話:0800-066995)。 |
四、 | 為響應節能環保減紙工作,本文附件將以LINE 方式傳送林慈愛議員及5個原民協會,不另影送紙本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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