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檢送「各級學校111年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資料(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81926號函辦理。
二、 為維護暑假期間學生安全,請各校利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提醒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做好相關防疫保護工作及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學生傷亡事件發生。
三、 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
四、 暑假期間各級學校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或媒體關注之負面事件,請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校安中心有專責值勤人員24小時服務,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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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7-01
{{ $t('FEZ014') }}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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