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 | 轉知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辦理南、北二場「保護水下文化資產種子教師培訓營」簡章,相關假務請本權責逕依本市國中小教師公假核給原則核處。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12月6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166482號函辦理。 |
二、 | 首揭培訓營之培訓對象為國中或國小在職合格教師。北部、南部各辦1場次,每場次招收30人,報名日期至110年12月17日止(詳見附件簡章)。 |
三、 | 有關報名及活動相關事宜,請詳參活動簡章,或逕洽本案承辦人林小姐(04)2491-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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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2-12
{{ $t('FEZ014') }}2021-12-17|
{{ $t('FEZ004')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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