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 | 函轉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110年新修正教師法暨其子法法制運作專業實踐之教師研習計畫」之「教師法重要內涵」各場次資訊。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2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00136252號及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110年10月14日全教政字第1100000154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各場次研習,請各校覈實予以教師請公假(課務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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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1-02
{{ $t('FEZ014') }}2021-12-31|
{{ $t('FEZ004')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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