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 | 本市辦理「110學年度全學生美術比賽」新竹市初賽實施計畫及各校送件清冊,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
說明: |
一、 | 依據「110學年度全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110學年度全學生美術比賽」新竹市初賽: |
(一) | 承辦學校:本市香山高中。 |
(二) | 出賽收退件暨評選日期: |
1、 | 收件:110年10月6、7日(星期三、四)上午9時至下午3點半止。 |
2、 | 退件:110年11月1、2日(星期一、二)上午9時至下午3點半止。 |
3、 | 評選:由本府教育處聘請相關專家學者擔任,自110年10月12日起為期一週辦理評選事宜。 |
(三) | 比賽組別及類別: |
1、 | 國小組: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
2、 | 國中組、高中(職)組: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版畫類等六類。 |
三、 | 務請各校詳閱本案實施計畫要點並週知所屬,請參賽各校務必於規定時間指派相關承辦人員親送(以免貨運寄送過程,作品受損衍生爭議),送件人員一律核予公假登記(教師課務自理),以確保學生參賽權益。 |
四、 | 另,書法類由取得決賽代表權同學,依市賽主辦單位通知參加現場書寫(現場書寫簡章另行發送),將現場書寫作品送達全國賽主辦單位進行決賽。 |
五、 | 檢附本案實施要點及比賽相關表件(作品清冊、保證書、學生報名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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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9-19
{{ $t('FEZ014') }}2021-11-02|
{{ $t('FEZ004')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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