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 | 檢送含有磁性、小物件(配件)玩具宣導資料1份,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10年8月24日經標二字第11020005310號函辦理。 |
二、 | 查國內106年11月、107年7月及109年9月及110年7月間分別發生計5起幼兒及國小學童誤吞食「巴克球益智磁鐵組」(下稱巴克球)致傷害之案例,因巴克球對兒童屬高風險商品,該局就該商品管理及規定,說明如下: |
(一) | 「巴克球」為整套、整組、多顆(即二個以上)或搭配相關組合配件之磁鐵組,可供兒童任意排列組合玩耍使用,屬「磁性玩具」範圍之一。 |
(二) | 該局自108年10月1日起將「巴克球」列為應施檢驗玩具商品,進口及國內生產之玩具商品皆須經檢驗符合規定,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後始能於國內市場陳列銷售,未符合前述規定者,將依商品檢驗法論處。 |
三、 | 鑑於前揭事故案例頻傳,為降低兒童在使用含有磁性、小物件(配件)玩具之風險性,並強化教育宣導,請向兒童及老師等對象,加強宣導「巴克球」等磁性玩具之常見危害、購買資訊及使用/採購指引,以保護兒童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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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8-30
{{ $t('FEZ014') }}2021-10-01|
{{ $t('FEZ004')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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