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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轄管森林育樂場域 因應 COVID-19 疫情防疫管理措施
一、 本管理措施自 110 年 7 月 13 日起適用於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疫情三級以上警戒期間。
二、 本管理措施所稱之森林育樂場域為本會林務局轄管 自然步道、國家森林遊樂區、平地森林園區、林業文 化園區、自然教育中心、生態教育館、阿里山林業鐵 路、太平山蹦蹦車、烏來台車、九九山莊、天池山莊、 檜谷山莊、嘉明湖山屋、向陽山屋、太平山莊、大雪 山莊、松雪樓與奧萬大山莊。
三、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0 年 7 月 8 日記者會公布事項,本會林務局自 110 年 7 月 13 日起有條件開放轄管自然步道、國家森林遊樂 區、平地森林園區、林業文化園區、太平山莊、大雪 山莊、松雪樓與奧萬大山莊;惟阿里山林業鐵路、太 平山蹦蹦車、烏來台車、九九山莊、天池山莊、檜谷 山莊、嘉明湖山屋、向陽山屋、自然教育中心與生態 教育館,暫不開放。
四、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0 年 7 月 8 日記者會公布事項,各級政府得視防疫需要 適時調整有條件鬆綁對象,故位於地方政府依據傳染 病防治法相關規定訂定管制措施之場域,本會林務局 所轄管理處將配合辦理相關管制措施。
五、 另到達路徑須經過部落、社區之場域,以遊客不進入 部落、社區為原則,如部落與社區反映應限制遊客進 入該場域,並經地方政府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 將該場域發布為公告管制區域後,本會林務局所屬管 理處將配合地方政府辦理相關管制事項。
六、 國家森林遊樂區實施遊客人數管制,入園人數降載為 園區原承載量四成,到達管制人數後將採一進一出。
七、 場域內零售商業空間或室內場館如開放,須辦理人流 管制措施,室內每 1 人至少須有 2.25 平方公尺之空 間。
八、 場域停止解說導覽與諮詢服務,第一線服務人員僅提 供維生、秩序維持及必要性服務。
九、 場域如提供餐飲,僅供應套餐或盒餐,用餐空間比照 經濟部訂定之防疫指引辦理。
十、 太平山莊、大雪山莊、松雪樓與奧萬大山莊房間型住 宿設施降載五成,通舖型住宿設施仍不開放。
十一、 入園遊客須全程佩戴口罩,避免戶外 10 人、室內 5 人以上群聚,且須維持戶外 1 公尺,室內 1.5 公尺 社交距離。
十二、 鼓勵遊客使用電子門票、行動支付,減少人與人 接觸之收付款方式。
十三、 遊客入園實施體溫量測,並辦理實聯制,於入園 時掃瞄 QRcode 或填寫聯絡資料。
十四、 本管理措施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森林法、傳染病 防治法與其他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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