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行政人員|
公告~教育部「各級學校110年暑假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1份(如附件),請 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6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79269號函辦理。 |
二、 |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6月23日新聞稿公告,全國各級學校配合延長三級警戒至7月12日,為避免學生不必要移動,請遵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與縣(市)政府相關防疫規範,處理學生(含應屆畢業生)到校領取物品及退費等相關事宜,以避免群聚感染風險,維護學校師生健康。 |
三、 | 請學校加強輔導高關懷學生,掌握學生居家情形,適時提供關注與關懷,透過電話聯繫、班級群組或社群軟體等多元管道,持續指導與協助。 |
四、 | 暑假期間各級學校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或媒體關注之負面事件,請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校安中心有專責值勤人員24小時服務,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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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7-16
{{ $t('FEZ014') }}2021-10-01|
{{ $t('FEZ004')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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