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本市109學年度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子計畫1辦理。
二、因場次有人數限制故不接受現場報名,請參加教師逕至研習護照報名,由虎林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審核,於研習前兩日公佈通過名單並給予公假排代。相關細節詳見研習計畫(如附件)。
三、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請參加人員戴口罩出席,並配合量測體溫與消毒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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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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