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二)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
二、應徵資格: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三、錄取名額:每週三十小時時薪助理員一名,備取若干名。
四、工作內容:
(一)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二)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學生學習、評量、生活輔導事宜。
(三)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四)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五)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
五、聘用時間:自到職日起至110年7月2日止。
六、報名:
(一)報名方式:檢具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恕不接受委託及通訊報名。
(二)報名日期: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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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2-08
{{ $t('FEZ014')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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