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行政人員|
主旨:修正本市2021台灣燈會期間居民生活指引,請各校於辦理期間維持正常作息,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9年12月21日府教學字第1090192468號函續辦(諒達)。
二、2021台灣燈會預計於110年2月26日至3月7日由本市辦理,今(24)日本府修正燈會期間居民生活指引,包含修正展區周邊交通疏導措施,爰各校於燈會辦理期間均可維持正常作息(含課後照顧、社團活動等)。
三、另本市各國、私立學校建請依本府方案或本權責自行調整。
四、請各校再次向家長宣導燈會期間學校作息安排,讓學校師生及家長安心。
{{ $t('FEZ003') }}2020-12-28
{{ $t('FEZ014')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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