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人事室
{{ $t('FEZ002') }}人事會計|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09年8月12日府人給字第1090123464號書函辦理。
二、為提供員工更多元之生活保障,市府業與臺灣產物保險、華南產物保險、台灣人壽、臺銀人壽及遠雄人壽等五家公司簽訂團體保險優惠方案,茲將各家團體保險簽約有效期間分述如下:
(一)臺灣產物:自109年7月16日起至110年7月15日止。
(二)華南產物:自109年7月16日起至110年7月15日止。
(三)台灣人壽:自109年7月18日起至110年7月17日止。
(四)臺銀人壽:自109年7月27日起至110年7月26日止。
(五)遠雄人壽:自109年8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
三、又前揭各公司所提供之保險規劃方案係由員工依自身需求自由參加,且保險費亦由參加者自付。
四、旨揭方案DM及相關資料業公告於市府人事處網站「團保資訊專區」(https://dep-personnel.hccg.gov.tw/ch/home.jsp?id=61&parentpath=0,51),如有相關服務需求,請逕洽各服務窗口瞭解辦理。
{{ $t('FEZ012') }}
{{ $t('FEZ013') }}
{{ $t('FEZ003') }}2020-08-12
{{ $t('FEZ014') }}2020-09-11|
{{ $t('FEZ005') }}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