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轉知~「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客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及臺灣手語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及網路論壇。
分區公聽會: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客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及臺灣手語課程綱要草案及公聽會相關資料,於109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公布於國家教育研究院「因應〈語發法〉課綱修訂草案網路論壇」網頁(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與會人員可先行下載閱讀。
2、預定於109年8月1日(星期六)、8月2日(星期日)、8月15日(星期六)、8月16日(星期日),分別辦理南區、中區、東區、北區公聽會共四區8場次。
3、邀請單位及代表人員:(各團體、機構代表建請彙整所代表團體、機構之意見蒞會表述。)
(1)學校代表:公私中小學學校代表。
(2)直轄市政府教育局代表、各縣市政府代表、縣市輔導團代表、本土語指導員/原住民族語教師代表。
(3)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中央團)代表、高級中學各學科中心代表、職業學校各群科中心代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前導學校代表、原住民族重點學校代表。
(4)團體代表:教師團體代表、家長團體代表、社會團體代表、學生團體代表。
(5)亦歡迎對此議題有興趣之各界人士自由報名參加。
4、報名方式、時間及截止日期:
(1)報名方式:以網路方式報名為主,亦開放現場報名。請至本院「因應〈語發法〉課綱修訂草案網路論壇」網頁(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報名。
(2)開放報名時間:自109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3)如該場次報名人數超過場地限制,得提前截止報名,各場次報名截止時間如下:
甲、南區、中區:報名至109年7月28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
乙、東區、北區:報名至109年8月11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
五、參與公聽會之出席人員,依竹市國中小教師公假核給原則核處。
{{ $t('FEZ003') }}2020-07-30
{{ $t('FEZ014')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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