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檢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疫情維持社交距離指引」1份,請學校協助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4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40347號函辦理。
二、學校應依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疫情維持社交距離指引」及指揮中心相關規定辦理。
(一)師生於戶外空間或教室以外之室內場所活動,如運動、集會等,均應保持防疫所需之適當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倘無法維持,則應全面配戴口罩。
(二)師生於教室內則應儘量拉開間距,以維持社交距離1.5公尺為原則。學校如因教室空間、授課人數等因素而難以保持防疫所需適當社交距離,應依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疫情維持社交距離指引」中6項原則辦理。
三、為確保國內社區及校園防疫安全,教職員生若在連假期間曾至人潮擁擠的地方活動,請自主健康管理14天,在校時務必配戴口罩。
四、學校務必提高學校內教職員生對自身健康狀況的警覺並每天量測體溫。如發現身體不適,請即配戴口罩立即就醫或在家休息,並即時通報學校。
五、學校可視疫情及防疫需要,在維護學生受教權利下,可加強其他防疫措施,以確保防疫工作之完備佈建及落實執行,另請學校宣導教職員生以鼓勵並不強迫方式配戴口罩到校,其口罩型式及材質並無相關限定。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疫情維持社交距離指引如下:
(一)師生於戶外空間或教室以外之室內場所活動,如運動、集會等,均應保持防疫所需之適當社交距離(室外 1 公尺、室內 1.5公尺),倘無法維持,則應全面配戴口罩。
(二)師生於教室內則應儘量拉開間距,以維持社交距離 1.5 公尺為原則。學校如因教室空間、授課人數等因素而難以保持防疫所需適當社交距離,應依指揮中心「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規定,充分符合下列原則:
1.學生上課時須有固定座位,並保留出席紀錄。
2.師生上下課或進出教室時,應落實手部清潔、保持手部衛生。
3.教室應開窗通風,維持通風換氣良好。
4.師生互動交談時,彼此應保持 1.5 公尺以上之距離;如因課程需近距離接觸或交談,應立即配戴口罩。
5.須掌握師生旅遊史、確診病例接觸史等資訊,並在進入課室前量測體溫並觀察有無症狀。
6.用餐時應避免交談,並以不拘形式隔板區隔或以分時分眾方
式,以保護師生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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