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吳思萱
{{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函轉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前於109年1月1日實施新制地震震度分級,舊制地震分級之地震資訊規劃於本(3)月31日中止提供,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20日臺教資(六)字第1090042435號函辦理。
二、本府前於108年12月20日府教國字第1080192951號(諒達)函轉本市公私立中小學,旨揭新制已於109年1月1日實施,請依據新據參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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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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